鼓励更多学生成为志愿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7-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7月17日讯(记者 焦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8号文件、中央16号文件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作用,教育部日前印发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培养志愿服务意识,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学生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学生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育人功能。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努力促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坚持支持鼓励、自愿无偿、适宜适量的原则。

  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学生志愿服务意识。高校要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安排适当课时讲授相关内容。要编写激励学生发扬志愿精神的辅导读物,在教学讨论和评价中增加宣传志愿精神的内容。要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加大志愿服务的力度,积极引导学生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建设,为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持。要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激发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中小学要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品德与生活”等课程的教育教学中。(下转第二版)